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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国资委:对各类转移资产、“逃废债”行为“零容忍”
发布/更新时间:2020-12-07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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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12月5日报道,日前辽宁省国资委组织召开了全省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精神,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

会议要求,辽宁全省国企坚持并完善企业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报告制度,积极调整企业负债结构,持续推进稳增长,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会议明确,辽宁国资国企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和省政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地方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管职责,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对各类转移资产、“逃废债”行为“零容忍”。

在此之前,已有多个省份有类似表态。陕西省国资委12月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债券融资管理防控债务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各企业要根据实际用款需要和还款能力,合理规划发债规模和节奏,规划好各期债券发行和兑付衔接,坚决防止发生债券到期兑付违约事件。

通知称,近期债券市场发生部分企业违约事件,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国务院和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防止发生违约行为,确保债券如期兑付,请各企业抓紧自查,梳理未来债券的到期、还本、付息等情况,分析自身偿债风险,审慎评估偿债能力,做好风险处置预案。对未开展发行债券工作的企业,要加强对债券发行相关工作的研究和预判。

另据《河南日报》11月24日报道,11月23日下午,河南省副省长王新伟到郑煤机集团调研,详细了解该集团生产经营情况,并主持召开座谈会。

王新伟表示,信用是企业的生命,国有企业更要当守信用、践承诺的表率。省政府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坚决秉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

11月18日,山西省政府召开省属国企和金融机构负责人专题会议。山西省副省长王一新表示:“2016年的山西,政治上塌方、经济上断崖,面临着去过剩产能、大宗商品价格暴跌、金融机构全面收紧银根等多重叠加压力,山西省属国企尤其是煤炭企业当时命悬一线,不少金融机构和省属国企的同志对这一幕记忆犹新。在政银企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熬了过来,活了下来。当年那么严峻的条件下,我们省属国企都咬着牙没有爆一颗雷,没有出一单风险,今天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更没有理由出现违约情况。”

11月10日,永煤控股发布公告称,因流动资金紧张,“20永煤SCP003”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涉及本息金额共10.32亿元,引起市场广泛关注。账上有钱不还、未协调资源兑付债券、划出中原银行股权,这些构成了市场质疑永煤逃废债的理由。

中国政府网11月22日披露,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11月21日召开金融委第四十三次会议,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会议提出,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责任。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决维护法制权威,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

会议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推动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还指出,秉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要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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