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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财金司长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
发布/更新时间:2018-02-09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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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

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继续把国有企业作为重中之重,结合国企改革、去产能、降成本等举措,进一步推动降杠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司长陈洪宛就此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

有效控制宏观杠杆率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从改善公司治理、完善企业债务重组政策、拓宽社会资金转变为股权投资的渠道、加强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力量、出台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引等五方面,切实降低企业负债率。

陈洪宛说,2018年,我国将把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全力推动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今年将完善有利于“僵尸企业”债务处置的政策环境,建立必要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推进“僵尸企业”出清,去除坏杠杆。

二是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区分不同行业、企业类型设置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强化对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的考核;限制高资产负债率企业过度融资,适当引导高负债非国有企业主动降杠杆。加强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做好风险防范预案,引导各方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商处置风险事件。

三是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拓宽市场化债转股融资渠道,将依据市场化债转股业务规模、资金到位率、降杠杆质量等因素,研究对相关银行和实施机构的支持政策,推动市场化债转股扩量提质。加强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在债转股协议中对企业未来债务融资行为进行规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规范转股股东行使权利;继续引导实施机构与各类社会产业资本合作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推动将市场化债转股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有机结合。

企业杠杆率由升转降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去年以来,通过各方努力,企业兼并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降杠杆措施取得积极进展,企业杠杆率由升转降,成效要充分肯定。

陈洪宛说,截至去年底,各类实施机构已与102家企业签署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协议,协议金额超过15000亿元;依法破产大幅增加,去年全年依法结案6257件;股权融资规模进一步扩大,截至去年末,非金融企业股权融资余额6。85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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