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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四项改革”试点陆续启动并取得进展
发布/更新时间:2015-02-10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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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轮国企改革顶层方案即将推出之际,央企“四项改革”试点取得突破。
      近期,中国医药集团和中国建材集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方案纷纷获批,并进入正式操作阶段,新一轮央企改革将由此推开。
      先试点后推广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关键一步。
      去年7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宣布在至少6家中央企业中开展“四项改革”试点。
      所谓“四项改革”试点是指: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不过,宣布之后,试点央企并无动作。
      北京一位国资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其实在宣布的时候几大央企并无具体思路,只能通过和国务院国资委沟通来制定改革方案。而另外一些不在试点名单的企业,有的则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去改。”
      中国企业研究院院长李锦表示,在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中,某些方面还需要摸着石头过河。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例,究竟学习“新加坡淡马锡模式”还是“汇金公司模式”上,意见相持不下。通过试点,就可以探索一条适合国情和国有经济特点的新路。
      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也表示,“希望通过试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努力推出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有效作法和典型经验,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实践支撑。”
      截至目前,国务院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经召开了十九次全体会议。对《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等多个国企改革方案进行了审议。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毅近日在接受《国资报告》采访时也表示,今年要稳妥、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规范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选择部分企业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开展。同时,加快推进“四项改革”试点,以点带面加快推进改革。
      根据批复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强调中国医药集团和中国建材集团的“混改”要坚持依法合规,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遵循国有资本和非公资本的平等保护和共同发展原则,实现各类股东权益的最大化;纳入试点范围的公司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履行相关审核程序。
      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在该集团2015年工作会议上也表示,全力抓好“双试点”改革的措施落地,重点做好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和规范开展员工持股,进一步健全规范运转、协调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蹄疾步稳、改有所进、改有所成、务求实效。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诚通集团2月2日召开的2015年工作会议上,该集团提出“要以高度敏锐意识,坚定历史担当,争取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开拓诚通改革发展新局面。”
      中国诚通目前是国资委建设规范董事会企业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企业,这意味着,央企“四项改革”试点有望今年扩容。
     从2004年起,国务院国资委开始在7家央企试点建立规范董事会,目前试点企业已达74家。而新一轮央企改革或将延续这种操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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