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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今年开展3户混改、10户员工持股企业试点
发布/更新时间:2018-01-31     文章来源: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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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3户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试点、10户员工持股企业试点,为在更大范围推进改革积累经验。

在辽宁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省国资委主任李伟介绍我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相关情况。

2017年一批子企业完成改制重组或在新三板挂牌,目前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达到50.57%。混改途径和领域不断拓展,2017年全省国有企业围绕项目合资、技术研发、产品升级等共引入各类资本1027亿元。实施混改的层级正从各级子企业逐步向集团层面推开,实现了国有资本与各类资本融合发展。

我省将2018年确定为深化改革年,全省国有企业将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牢牢抓住混改这个突破口,加快组织推进。

在混改领域上,放开股权比例,重点推进处于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改;在混改层级上,推动子公司层面混改的同时,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开展集团层面混改,2018年省属企业集团层面混改要取得突破。

在混改途径上,围绕产业升级、创新驱动、结构调整等方面,通过并购重组、合资合作、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引入各类资本参与国企改革的力度。我们将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积极推进,扎实做好我省3户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试点、10户员工持股企业试点,为在更大范围推进改革积累经验。

同时,通过混改既要实现股权上的多元,更要促进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功能进一步放大,运营效率进一步提高,使企业内生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增强,实现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好国有企业的龙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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