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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编办积极做好全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发布/更新时间:2017-04-05     文章来源:内蒙古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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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从事市场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多次听取专门汇报并就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内蒙古编办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做好全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一是重点部署,细致安排。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推进会,对做好全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各部门的任务进行了初步分工,同时就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保证了内蒙古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是系统梳理,掌握情况。将全区已分入经营类和暂未分类但符合经营类认定条件的事业单位数和涉及事业编制数进行了梳理汇总,摸清了底数。同时全面总结改革经验,进一步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改革努力方向。

     三是冻结编制,压缩规模。在盘活机构编制资源过程中,对规模较小、转制后难以运转的机构,引导各级编办逐步将部分经营类事业单位撤销,机构编制资源用于急需的领域。对暂未分类机构中符合经营类认定条件的地勘事业单位,一次性收回了全部空编。

     四是结合实际,有序推进。根据内蒙古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实际,按照自治区事改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的批示和有关会议精神,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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