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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国企改革向“管资本”转变
发布/更新时间:2018-12-28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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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电网公司(下称“国家电网”)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前期增量配电、交易机构和抽水蓄能电站等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的基础上,推出向社会资本首次开放特高压建设投资等一系列举措,引领“混改”走向深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云中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真正的混改,应该是实现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间的有机混合,通过搞“化学反应”,催生经济发展新机制和新动力。目前国企混改已在电信、交通、能源等多个基础性领域开展,此次国家电网首次将混改试点扩大到“拳头产品”特高压直流工程,凸显中央搞混改的决心。


据悉,国家电网未来还将混改试点扩大到综合能源服务、电动汽车、信息通信、通航业务等领域,并推进装备制造企业分板块整体上市,而金融领域的混改也将从英大信托扩展到全部业务。与此同时,混改层次将从以前的三级及以下单位提高到二级单位层面,合作也将进一步深化,宜控则控、宜参则参,采取多种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混改的根本目的是做强做优做大国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国企生产力。提高国企效率、增强国企竞争力是坚持生产力标准、推进国企混改的内在要求。新一轮国企改革将实现从“管资产”到“管资本”。


此外,国家电网将立足装备制造企业功能定位和核心业务,通过IPO、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积极推进整体上市。在增量配电改革试点方面,全国共批复3批试点项目,累计320个,国家电网经营区域内256个,已确定业主87个。其中,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参与了47个项目,已引入民营资本36家。


刘英表示,国家电网作为拥有众多优质资产的国家大型发电企业,此次混改项目对于民资很有吸引力。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东部发达地区用电需求旺盛会进一步促进中西部地区能源输出能力提升,这将为国家电网和其他社会资本带来更多发展机会。


“随着改革持续走向深入,国有资本的持股比例可以降低到51%以下,即国有资本不再绝对控股。”刘云中还指出,“一股独大”并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同时,员工持股也不应搞 “平均化”,要让核心员工持股,并将持股数与所做贡献及肩负责任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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