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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东北地区国企混改实施方案进入实施阶段
发布/更新时间:2021-04-25     文章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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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辽宁日报消息  4月14日至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在沈阳举行的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现场会,会上透露出重磅信息,今年3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进入实施阶段。


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座谈会现场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派出了“豪华阵容”


从报道透露的信息看,国家发改委体改司此次沈阳之行派出了“豪华阵容”。在4月14日召开的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主持人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副司长王任飞,在东北三省、沈阳市、大连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参会中央企业分别发言,介绍推进国企混改进展情况及下一步贯彻落实《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考虑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就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推进混改工作提出要求。


明确要向战略投资者释放合适股权比例


在座谈会上,徐善长司长指出,东北振兴归根结底要靠深化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目前东北地区国企改革的有效抓手。混改能够实现国有企业规模和行业优势与社会资本市场优势的有效结合,提升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率,同时又能牵引带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速产业链供应链转型升级,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徐善长司长强调,要真诚引入合适的战略投资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匹配度高、对企业长远发展最有利的投资者,向战略投资者释放合适的股权比例,让战略投资者在股权结构上有分量、在治理结构上有话语权,真正发挥“战略”的作用。混改过程中,要坚持实质性完善公司治理,建立有战投参与、结构合理的董事会,真正落实董事会职权,积极推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实质性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和中长期激励机制,对混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有效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活力。


我省将为企业争取更多的联动政策


此次沈阳现场会,除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的相关负责人,还有东北三省、沈阳市、大连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及东北地区11家中央企业有关负责同志。


现场会期间,省发展改革委有关领导、体改处同志全程参与座谈和实地调研活动。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建立持续的工作推进机制,在资源配置、产业政策、金融、土地、科技创新等方面为企业争取更多的联动政策支持,做好项目对接,及时解决问题,有效推进辽宁省国企混改取得更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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