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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年统筹推进国企领导薪酬改革
发布/更新时间:2015-01-28     文章来源:中国国企改革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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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上海将实现国有企业领导人任期契约管理全覆盖。
      1月25日的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式上,上海市市长杨雄作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杨雄表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开放性市场化重组,稳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与此同时,还要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实现任期契约管理全覆盖,统筹推进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
      实行国企领导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是上海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也被认为是深化企业干部人事、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
      2013年12月发布的“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中就提出,上海要全面推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明确上海国企的领导人员将面临三年一考。在任期届满当年年底至次年年初开始实施任期评价,结果将作为是否续任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兑现延期支付薪酬、中长期激励的依据。
      上海推行的国企领导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是按照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原则,对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的企业实行实施差异化考核。比如竞争类企业重点考核股东价值、主业发展和持续能力;功能类企业重点考核功能作用和运营能力;公共服务类企业重点考核服务水平、成本控制和持续能力。
      2014年10月18日,上海召开了市政府全面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会议。会议宣布,从2014年下半年到2015年,分三批对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企业全部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
      彼时上海市国资委与光明食品集团、东浩兰生集团等7家企业集团签订了任期目标责任书。
      按照规划,国有企业领导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将在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企业先行实施,再逐步拓展到委托监管单位和区县国有企业,从而形成“有职务任命就有明确任期、有职务就落实考核、有业绩就兑现奖励工作”的全覆盖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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