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中瑞国资国企改革网

电话:010-5165208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改革动态
国务院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
发布/更新时间:2015-04-23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点击浏览: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国务院决定将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改为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下称协调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其中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担任协调小组组长。

  协调小组主要职责为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地方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将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 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国务院办公厅,从国务院办公厅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有关要求明确提到,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新闻资讯 | 咨询服务 | 培训课程 | 改革案例 | 政策法规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Copyrights Reserved @2015
中瑞国资国企改革网 技术支持:行知科技
展开
京ICP备10024427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