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改革
联系我们
中瑞国资国企改革网

电话:010-5165208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改革 > 改革动态
青岛市积极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发布/更新时间:2017-10-26     文章来源:山东青岛市编办
点击浏览: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青岛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政策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一、纳入重点改革任务,强化改革责任。以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的名义印发了《2017年青岛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将分步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作为第一项重点改革任务,明确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二、调整改革政策,强化政策衔接。调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政策,变统一转企为区分事业单位不同情况,采取转企、撤并整合、扎口管理等不同方式推进改革。调整完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明确职务职级晋升、岗位调整、人员调入调出等人事管理相关办法。

     三、区分不同情况,强化分类改革。全面梳理分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经营、资产、人员、债权债务等情况,对经济效益好、符合转企改革条件的和经济效益一般,但具有发展潜力、转企后能够激发活力、正常经营的事业单位,继续推进转企改革;对人员、资产规模较小或无固定资产、转企后难以正常运转以及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债权债务不清晰、历史遗留问题多的事业单位,按程序撤并整合或归口管理。

新闻资讯 | 咨询服务 | 培训课程 | 改革案例 | 政策法规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Copyrights Reserved @2015
中瑞国资国企改革网 技术支持:行知科技
展开
京ICP备10024427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