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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四省市区域综改方案
发布/更新时间:2021-08-18     文章来源: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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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同意,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批复辽宁沈阳、浙江杭州、陕西西安和青岛四省市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实现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关于综改试验扩围的任务目标。

辽宁沈阳、浙江杭州、陕西西安和青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国资国企改革实际,聚焦改革堵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在综改方案中提出了一揽子改革举措,旨在通过落地实施综改试验,努力打造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国资监管科学高效、国企活力充分激发、创新驱动不断增强、全面落实国家战略的国资国企改革高地。批复明确,综改区域内的驻地央企及其他国有企业可适用综改方案有关政策。

下一步,四省市将加快启动综改试验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加强对四地开展综改试验的指导和支持,帮助解决综改试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合力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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