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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获通过
发布/更新时间:2018-05-14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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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据央视《新闻联播》报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国有企业降杠杆、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全覆盖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完善内部治理与强化外部约束相结合,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标本兼治,促使高负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

对于如何理解此次会议有关“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相关表述,《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他向记者表示,相关表述的提出与当前正在推进的国企降杠杆工作密切相关。

“在今年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中,在去产能的同时、把杠杆率降下来是一项重要任务,降杠杆在各项经济工作中的地位将不断上升。而此次提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意味着国企降杠杆工作将依靠抓住负债率这个要害来推进。”李锦结合当前去杠杆工作形势,对记者指出相关表述的重要意义。

记者也注意到,进入2018年以来,国务院和国资委层面也多次强调降低国企负债率,推进国企降杠杆工作的重要意义。例如,今年2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下一步,要继续把国有企业作为重中之重,结合国企改革、去产能、降成本等举措,进一步推动降杠杆。会议提出的具体措施包括:出台国企资产负债约束机制,支持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充实资本,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引导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提高质量,推动已经签订的债转股协议金额尽早落实,切实降低企业负债率等。

而今年1月国务院国资委在京召开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也提出:努力推动国有企业效益实现稳定增长,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回报率进一步提升,企业流动资产周转率进一步提高,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下降。

记者也发现,目前,央企国企降低负债率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在央企层面,4月1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央企业3月末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5.9%,较年初下降0.4个百分点。

而在地方国企层面,以山西省为例,据当地媒体报道显示,2017年,该省省属国有企业平均负债率同比下降1.69个百分点,实现了自2007年以来的首次下降。而2018年一季度同比又下降2.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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